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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司法局矫正中心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 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6-04
发布者:
来源: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尉财谈判采购2024-191
2、采购项目名称:尉氏县司法局矫正中心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8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6月03日
二、成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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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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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财谈判采购2024-191-1 |
尉氏县司法局矫正中心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 |
河南丹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鼎路78号升龙广场3号楼A区3101号 |
920000.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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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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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尉氏县司法局矫正中心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附件1 |
详见附件1 |
详见附件1 |
详见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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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春莲(组长)、何莉、拜湃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按中标价100万以下(含100万)*1.7%的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564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河南采华及第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与谈判响应人名称及公章均不一致,初步审查未通过。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尉氏县司法局
地 址:尉氏县政三路建兴鸿郡西南侧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279932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龙亭区育新街18号(雅居美域小区临街方大咨询)
联系人:王鑫
电 话:0371-2323406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鑫
电 话:0371-23234066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