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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2023年冉扒、张园淤地坝工程土建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8-29
发布者:
来源:
项目概况:
嵩县2023年冉扒、张园淤地坝工程土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嵩县政采磋商(2023)0224号
2、项目名称:嵩县2023年冉扒、张园淤地坝工程土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31037.18元
最高限价:3031037.18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嵩县政采磋商(2023)0224号-1 |
嵩县2023年冉扒淤地坝工程(一标段) |
1883333.77 |
1883333.77 |
是 |
1883333.77 |
2 |
嵩县政采磋商(2023)0224号-2 |
嵩县2023年张园淤地坝工程(二标段) |
1147703.41 |
1147703.41 |
是 |
1147703.41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工程概况:嵩县2023年冉扒、张园淤地坝工程土建项目,主要内容为一标段:冉扒淤地坝工程,新建中型淤地坝一座,坝型浆砌石重力坝,坝顶长40.6m,坝顶宽2.5m,最大坝高16.1m,大坝左岸溢流坝段设Φ529×8mm钢管放水孔,设置一座雨水情监控设备及配合施工的临时道路、临时仓库等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二标段:张园淤地坝工程,新建中型淤地坝一座,坝型浆砌石重力坝,坝顶长37m,坝顶宽2.5m,最大坝高 16.88m,大坝左岸溢流坝段设Φ529×8mm 钢管放水孔,设置一座雨水情监控设备及配合施工的临时道路、临时仓库等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标段划分:2个标段,注:投标人可投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5.4工期:180日历天
5.5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文件(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5.10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缺陷责任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响应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响应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能同为一人);
3.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企业电子章,显示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出之后,否则视同未提供);
3.6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30日至2023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09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嵩县白云大道东段负一号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依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洛财购【2019】3号)收取,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嵩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嵩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0301028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嵩县水利局
地址:洛阳市嵩县白云大道一号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方式:0379-66330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145号华耀青年科创园A区4楼A03
联系人:陈浩
联系方式:13849948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浩
联系方式:13849948646
2023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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