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为因 大为果
Orientation and principles make greatness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3年度职称工作时间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9-09
发布者:
来源:
各部室:
接到《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3年度职称工作时间安排及有关问题
的通知》的通知,现公司综合办公室对2013年职称评审的时间要求如下:
9月10日—9月17日前,接收工程系列教授级高工。
9月22日—9月30日接收工程和机械、电气工程等中级材料。
9月10日至10月20日接收初级(考核认定)职称材料,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3年度职称工作时间安排通知》附后)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3年度职称工作时间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度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
根据省、市职称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现将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关于学历认证问题
所有申报职称人员,无论是普通高校毕业或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均须提供《中
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单位、各部门
要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学历认证资料登陆“学信网”进行认真查询,严防学历造假,审查
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学历认证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
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认证,也可通过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指导服务中心(金水东路中原出版传媒集团2楼)进行学历认证并打印学历认证报告。
中共党校颁发的学历,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函授部或研究生部办理查证,出具《干部学
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关于论文检索和对国际会议论文集的认可
论文检索可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
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也可以在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期刊出版
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检索页。合法期刊出版单位可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
首页“在线查询”—“新闻机构查询服务”进行检索。
经业内专家论证,《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2009〕273号)中表述的论文被SCI、EI、ISTP等全文收
录,EL(工程索引)指收录的期刊论文;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指收录的重要国际学
术机构举办的会议文献。对于收录在EI、ISTP等索引中的非期刊论文,由同行专家根据
其论文实际水平进行把握。
三、关于任职年限的计算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申
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30日。比如,有
聘任要求的系列(专业),今年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其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2008
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08年9月30日前聘任。申报中级
职务人员其任职年限要求4年以上的,应在2009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并于2009年12月31日前聘任。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以此类推。
四、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材料及有关要求
今年仍然实行“一公开、二展示、三考核、四评议、五监督”的申报、推荐程序。各单
位人事部门在进行资格审查时,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严防弄虚作假现象发生,未经展示
的材料一律不得上报,未按规定程序推荐的人员取消参评资格。对于弄虚作假人员,严格
按照豫人职[2002]30号文件予以处理,并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取消三年的申报资格。
另外,对于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展示后须加盖单位
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否则不予办理。
1、单位实行“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和专业技术人员民主测评结果
(打印一式两份)。
2、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两份(主要内容: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
分专业材料数、破格人数等),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专业。
3、《评审表》高级3份、中级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
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4、经单位核实、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单位版、个人版)规范录入、打
印的《评审简表》(一律用A3复印纸打印):高级35份(参加答辩人员每人45份)、中级
30份(参加答辩人员每人35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
5、个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式
2份。
6、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报中级不需要
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
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须延长到12月31日)。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
学
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个人人事档案。
7、《年度考核表》(任现职以来的考核情况。高级近5年的、中级近4年的、初级近1
年的)。
8、参加答辩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9、申报人任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
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盖章,中级不需要复印件)。
10、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申报系列
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中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副
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11、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或证明,以及其他能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
水平的材料原件。
12、外语(含古汉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免试审批表原件、符合外
语免试条件且不需办理免试审批手续的相关证件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无外语要求的
系列除外)。
13、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至时间为评委会截至
接收材料的时间,之后取得的业绩本年度评审时无效。
14、《审查表》一式4份。
1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
复印件各1份(申报中级不需要复印件)和经郑州市人社局审验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
教育证书。
根据省、市职改办要求,今年我市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评审工作继续
实行信息化管理,从个人《评审简表》的填写、打印、上报,申报信息的接收、资格审查
等全部通过《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进行。需要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
人版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从“河南职称网”(http://www.hnzcw.gov.cn/)免费下载《河南省职
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录入、打印《评审简表》、资格审查表(下载方法:
http://www.hnzcw.gov.cn/—→点击“职称软件下载”—→点击下载“个人版”—→录入个人信息
—保存—→打印《审查表》、《评审简表》,并导出信息—→报盘),其它有关表格可以
从“河南职称网”或“郑州职称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五、有关职称政策调整(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问题)
根据原人事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96号)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
续教育条例》等政策规定精神,从2013年起,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
称评聘的必备条件。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因特殊原因未按要求开展继续
教育工作的单位,由主管单位写出情况说明(未开展的原因及下年度具体落实的办法),
经市人社局职改部门同意后,今年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可暂不作要求。
六、关于考评结合系列(专业)高级业务考试安排
(一)卫生系列
网上报名时间:9月1日—9月15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
网上确认和资格审核时间:9月10日—9月18日
考试时间:10月26日—10月27日
(二)经济系列
报名时间:9月1日—9月29日
考试时间:10月19日
(三)会计系列
报名时间:(已结束)
考试时间:10月26—27日
(四)统计系列
报名时间:(已结束)
考试时间:10月13日
(五)审计系列
报名时间:(已结束)
考试时间:10月13日
(六)建设工程专业
网上报名时间:8月13日—9月6日
登陆河南省建设人才教育信息网:http://www.hncen.com/
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次集中确认时间:8月19日—8月21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
15∶00—18∶00)
第二次集中确认时间:9月9日—9月11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
15∶00—18∶00)
现场确认地点: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6号(郑州丹尼斯3天地与4天地之间),
五行嘉园D座南2单元22层2201号房间。
考试时间:2013年9月28日上午9:30—11∶30
(七)交通工程专业
报名时间:9月5日—9月20日
考试时间:9月28日
七、时间安排
9月初建委布置2013年度职称工作。
9月2—9月10日前,接收考评结合方面的审计高级、会计正、副高等专业的申报材料。
9月10日—9月20日前,接收工程系列教授级高工。
9月20日—10月1日接收工程和机械、电气工程等中级材料。
10月1日—10月15日接收其余高级。
10月15日至10月25日接收初级(考核认定)职称材料,
今年的职称时间安排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扎扎实实做好
各环节的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今年的职称工作。未按时间要求上报的不予受理,待明
年职称工作开始后,重新进行申报。
联系人:黄丹 宋钊
联系电话:67882189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9月2日
下一个: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