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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制造中心仓储管理部餐厅设备、设施购置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9-08

发布者:

来源:

 

一、招标条件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的委托,针对2020年制造中心仓储管理部餐厅设备、设施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报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20年制造中心仓储管理部餐厅设备、设施购置项目;

2.2项目编号:FDZB-F-2020-677;

2.3采购内容: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仓储管理部后厨设备设施购置、餐厅用品购置,具体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2.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文件要求;

2.6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承担本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招标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被政府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的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合格投标人承诺”;(格式后附)

3.4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结果(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指南:打开“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高级检索”后按以下步骤进行查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分别查询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是否有行贿记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打印的2019年企业年报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提供在“天眼查”中打印的企业架构图并加盖公章)。

3.7根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的通知》要求,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期限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均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或转包。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向的单位,可于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5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①网上报名的投标单位可将报名需提交的资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fangdazx@163.com”,发送邮件时须同时填写“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②现场报名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3层1304A;

4.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

5、“合格投标人承诺”、“信用中国”查询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019年企业年报及“天眼查”企业架构图;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记录网站查询结果;

注:报名时以上资料留复印件一套,均需加盖公章;按以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招标人有权随时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企业实际情况的相符性,投标人应于配合。

4.4报名费用:300,现金或转账,售后不退;

4.5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评审,招标人保留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核的权利;本项目资格评审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同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时整(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及《河南中烟》外网、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内部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9号

联 系 人:万先生 

电    话:0371-85968688

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   王先生

电    话:18539994955   13938585759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邮    箱:fangdazx@163.com

 

 

合格投标人承诺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

我单位在此承诺:我单位为符合贵厂招标公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招标人可对所有资料进行核实,如若发现我单位提供资料与事实不符,我单位愿意接受招标人任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等。

我单位承诺,与我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参与该项目投标;否则我单位愿意接受招标人任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等。
    我单位承诺,不串通投标,如发现我单位串通投标,我单位愿意接受招标人任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等。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单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单位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如本单位虚假承诺,招标人对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退还,同时本单位将向招标人的以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赔偿:

1.造成招标人重新发标的损失;

2.造成招标人被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经济损失;

3.造成招标人被其他投标人诉讼、仲裁、投诉造成的全部损失。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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