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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永昌印务物资材料采购项目第十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5-21

发布者:

来源:

 

一、招标条件:

2020年永昌印务物资材料采购项目已由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结合生产经营需要,现对该项目第十二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0年永昌印务物资材料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CGycyw20200020510001-002

2.3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是由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安全保卫部负责组织实施、合同签约;

2.4招标内容和范围:

2020年永昌印务信息机房消防系统项目

类别

标段

材料名称

参考规格

单位

备注

信息机房消防系统

12

信息机房消防系统

--

--

 

注:本标段具体参数等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2.6 付款期:货到需方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次月付90%;剩余10%尾款在质保期(自项目验收之日起12个月)结束后,甲方在30日内付清余款;设备款以银行转账结算方式支付;

2.7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

2.9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后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段内容,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有失信记录(查询内容要包括“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当事人名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前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失信记录的,直接否决其投标(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核查); 【查询指南:投标人:进入首页-信用服务-分别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截图;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进入首页-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截图】;

3.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结果(查询内容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注:【查询指南:打开“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高级检索”后按以下步骤进行查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分别查询本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是否有行贿记录】;有行贿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批露,请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投标人提前查询,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4、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投标人书面声明》格式);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

3.6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负责人未被纳入烟草行业行贿投标人“黑名单”,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腐败和欺诈行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 5 24 日至2021 5 28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31304A

4.3招标文件售价:300/本,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4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4.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4.4.2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本次所投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4.4.3投标人需要作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经营活动及其他投标行为中没有重大违法、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4.4.4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税务机关网页查询截图,或提供近3个月来由企业自行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

4.4.5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页面截图(网页截图,截图后打印出来并加盖单位公章);

4.4.6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注:报名时以上资料留复印件一套,均需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公司内网》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7.1招 标 人: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许由路西段

联系人:贾先生

电 话: 0374-3186909

7.2廉政监督: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4-3188125

地 址: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许由路

 

7.3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人:王先生            杨女士   

   话:13938585759        18539994955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

   箱:fangdazx@163.com

附件:

 

投标人书面声明(格式)

致:(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在此承诺:

我公司为符合贵公司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较强的生产经营实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且我公司在此次投标及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及其他投标行为中没有重大违法、不良行为记录,不存在腐败、贿赂或欺诈行为,无不良运营行为。

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招标人可对所有资料进行核实,如若发现我单位提供资料与事实不符,我单位愿意接受招标人任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等。

我单位承诺,与我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参与该项目投标;否则我单位愿意接受招标人任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等。
    我单位承诺,不串通投标,如发现我单位串通投标,我单位愿意接受招标人任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等。

我单位承诺,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均无行贿记录。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公司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公司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公司的投标、取消我公司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公司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如本公司虚假承诺,招标人对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退还,同时本公司将向招标人的以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赔偿:

1.造成招标人重新发标的损失;

2.造成招标人被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的经济损失;

3.造成招标人被其他投标人诉讼、仲裁、投诉造成的全部损失。

投标单位名称(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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