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Bidding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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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漯河卷烟厂贮烟害虫诱捕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9-09
- 发布者:
- 来源: 点击:55
【概要描述】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2022年漯河卷烟厂贮烟害虫诱捕器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1项目名称:2021-2022年漯河卷烟厂贮烟害虫诱捕器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CGXZX20210022580001-183;
2.3项目概况:漯河卷烟厂2021-2022年烟草甲虫诱捕器和烟草粉螟诱捕器的采购;
2.4招标范围:2021-2022年漯河卷烟厂烟草甲虫诱捕器和烟草粉螟诱捕器采购;
2.5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交货期:合同期内接到招标人通知后5日历天内供货;
2.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与要求,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
2.8合同期限:2年。
3.1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1.2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详见“承诺函格式二”;
3.2.2投标人须提供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3信誉要求
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以上提供承诺书,格式后附);
3.3.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进行查询;【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请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将查询截图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3.3投标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 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3.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企查查”、“启信宝”等企业工商信息查询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违规分包。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16日(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进行领取;
4.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3层1304A;
4.3 文件费用:招标文件200元/套,售后不退。
4.4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以下资料留复印件一套,均需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负责、参加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银行开户证明;
(3)投标人出具的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见格式一);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书(见格式二);
(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天眼查”、“企查查”等查询系统网站企业架构查询结果。
以上证件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原件或公证件查验后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0月13日10时整(北京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及《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内网》上同步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 标 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
地 址:漯河市人民东路518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5-2677260
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杨女士
电 话:0371-61173985
邮 箱:fangdazx@163.com
2021年9月9日
承诺书格式一: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
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违犯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文件及烟草行业主管部门的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无串标围标、买卖资质、行贿行为等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中标后未有违法转包,违规分包行为,无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及不良反映,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格式二:
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书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在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烟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平台未有不良行为记录。
我单位无“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所述情形,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有以上不良行为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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