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Bidding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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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郑州黄金叶实业总公司生产用附属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0-20

发布者:

来源: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郑州黄金叶实业总公司生产用附属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郑州黄金叶实业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21年郑州黄金叶实业总公司生产用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FDZB-F-2021-642;

2.3项目概况:2021年郑州黄金叶实业总公司生产用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7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一标段:烫金版自动定位仪采购:购置烫金版自动定位仪1台,包含设备的购置、运输、安装、完工测试、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服务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裁切机辅助设备采购:购置裁切机辅助用自动取纸机1台、自动卸纸机1台,设备必须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包含设备的购置、运输、安装、完工测试、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服务的全部内容;

三标段:立体版库采购:购置版辊存储机及智能化管理系统2套,包含设备的购置、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完工测试、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服务的全部内容;

四标段:电动三轮车采购:购置电动三轮车3辆,包含电动三轮车的购置、运输、安装、完工测试、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服务的全部内容;

五标段:电动搬运车采购:购置电动搬运车2辆,包含电动搬运车的购置、运输、安装、完工测试、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服务的全部内容;

六标段:电动叉车采购:购置2吨电动叉车1辆,包含电动叉车的购置、运输、安装、完工测试、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服务的全部内容

七标段:气体探测装置采购:购置气体探测器(十个探头)、气体报警控制器1套,设施必须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包含设备的购置、运输、安装、完工测试、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服务的全部内容

2.6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交货期: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供货;

           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供货;

三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供货;

四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供货;

五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供货;

六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供货;

七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供货;

2.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与要求,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

2.9质保期:质保期1年及以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1.2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详见“承诺函格式二”;

3.2.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3.3信誉要求

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行贿、腐败和欺诈行为,或者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以上提供承诺书,格式后附);

3.3.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单位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查询个人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进行查询;【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请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将查询截图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3.3投标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查询单位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查询个人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3.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应包括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权穿透图;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进行领取;

4.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3层1304A;

4.3 文件费用:招标文件300元,售后不退。

4.4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以下资料留复印件一套,均需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负责、参加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银行开户证明;

(3)投标人出具的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见格式一);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书(见格式二);

(4)“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

(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天眼查”查询结果。

以上证件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原件或公证件查验后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1月12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广发大厦12层1218室(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东19号);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及郑州黄金叶实业总公司公示栏上同步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黄金叶实业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陇海东路72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71-85966131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陇海东路72号

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联 系 人:杨女士    王先生  

电    话:0371-61173985

邮    箱:fangdazx@163.com

                  2021年10月20日

承诺书格式一: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致:郑州黄金叶实业总公司

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格式二:

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书

致:郑州黄金叶实业总公司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在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烟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平台未有不良行为记录。

我单位无“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所述情形,中标后没有转包分包行为,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行贿、腐败和欺诈行为,或者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有以上不良行为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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