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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商城遗址(商都西路与商都南路交叉口)绿化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0-25
发布者:
来源: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河南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偃师市商城遗址(商都西路与商都南路交叉口)绿化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偃师市商城遗址(商都西路与商都南路交叉口)绿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21)0355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2184023.45元
四、采购项目发布媒体及公告时间:
本次磋商公告于2021年10月9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五、磋商信息:
1、磋商日期:2021年10月22日
2、磋商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
3、磋商小组成员:史建森、王永坚、彭良杰、张东晓、刘凡祥。
六、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洛阳通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偃师市伊洛街道办事处华夏路35号(交通运输局五楼)
成交金额:2167440.00元
七、成交结果公告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
八、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代理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及【国发改价格(2011)534 号】招标代理收费规定计算后按8折收费,收取代理服务费:14537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十、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河南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首阳大厦6楼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0379-60215050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厚载门街正大国际东区 6 号楼 1317 室
联系人:乔先生
电话:0379-63637166
电子邮箱:hnfdly@126.com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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