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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商城遗址(商都西路与商都南路交叉口)绿化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0-25

发布者:

来源: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河南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偃师市商城遗址(商都西路与商都南路交叉口)绿化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偃师市商城遗址(商都西路与商都南路交叉口)绿化工程

二、项目号:偃师政采磋商(2021)0355号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2184023.45

四、采购项目发布媒体及公告时间:

本次磋商公告2021年10月9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五、磋商信息:

1、磋商日期:2021年10月22日

2、磋商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

3、磋商小组成员史建森、王永坚、彭良杰、张东晓、刘凡祥。

六、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洛阳通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偃师市伊洛街道办事处华夏路35号(交通运输局五楼)

成交金额2167440.00

、成交结果公告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成交结果公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

八、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代理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及【国发改价格(2011)534 号】招标代理收费规定计算后按8折收费,收取代理服务费:14537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十、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河南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首阳大厦6楼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0379-60215050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厚载门街正大国际东区 6 号楼 1317 室

联系人:乔先生

电话:0379-63637166

电子邮箱:hnfdly@126.com

 

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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